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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和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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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L
史律师,请问拖欠工资的赔偿国家标准和新疆地区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我和用人单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能否以工资表作为事实劳动合同?敬请回复,谢谢!
2005年08月01日
张立德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发工资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
200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