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先生
- 张律师:您好!
我在国营企业工作,88年参加工作,2004年正式提干,2007年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为入党候选人。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2007年10月31日通知我下岗,并于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单位并没有进行改制,也没有缩编减员,我也没有犯导致下岗的错误,突如其来的变动让我十分茫然,我找到本公司工会组织和本公司总经理谈话,工会组织不清楚我下岗的事情,总经理的答复是保留我的干部编制不动,但是必须在工人岗位上工作,我现在的感觉像是在“下放”,如今我这样的工作快一年了,我想到了法律,但又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捍卫我的权益,恳请张律师能够给予帮助,为盼!谢谢!!!
- 2008年09月24日
-
-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安排岗位,并赔偿因此而导致的工资损失等。
- 2008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