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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起诉将我档案弄丢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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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gan
几年前我到一家公司工作,这家公司本身没有人事权,但它挂靠在一家有人事权的单位下,并以该单位名义出具调档函,将我档案从原厂调出,当时说好存入该单位,但后来才知道只是保管在那家没人事权的公司。半年后我从该公司辞职(经该公司同意),但并没有考虑档案问题。
现在我想将档案放人才,我拿调档函找到当时负责调档的人,但他说他当时只负责开调档函,档案实际没在他那,而是在挂靠其下的公司的负责人手里。但那家公司已不存在,幸好负责人还能找到,但档案很可能找不到了。
如果真找不到,按北京法律,我是否可以起诉那家公司负责人和他挂靠的单位,要求他们为我补建档案?或者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2003年08月02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律师认为是可以的
2003年08月02日
www.love5.net
劳动者权益保护网站〉〉劳动投诉BBS〉〉控诉邓洪秋―dhq030722-0048





请看深圳亚太文化公司总裁邓洪秋的丑恶嘴脸



――记深圳市亚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裁邓洪秋



作者信箱:lgw1@sina.com , lgw2@etang.com

作者电话:0755 - 2620 5564(昼夜开放)

劳动者权益保护网:http://www.love5.net/ldf.htm

劳务工投诉 BBS:http://ldf2.xilubbs.com



邓洪秋,亚太传播机构董事长,中国留学生创业研究会深圳分会第一副会长。

电子信箱:yata@yata001.com

邓洪秋手机:136 824 11649

邓洪秋电话:0755 - 2540 1371,2541 1056,2541 1483

邓洪秋传真:0755 - 2541 1087,2541 1501



深圳劳动信息网:http://www.shenzhen.molss.gov.cn

罗湖劳动信访办:2540 5772,2554 5741

罗湖劳动仲裁科:2554 5556转237,276





【序】如果您是一位正义之士,如果您具有侠肝义胆,如果您敢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文作者请求您“该出手时就出手”,采用一切可行的办法,助被欺压的打工者以一臂之力,给予肆无忌(ji)惮(dan)、疯狂掠夺打工者血汗的邓洪秋,以应有的惩罚。请求您将本文张贴于各BBS,请求您打电话给总裁邓洪秋,向他讨个说法……



一、误入狼窝

2003年5月上旬末,我接到深圳市亚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电话,公司想聘请我负责公司的网站建设工作。我当时在电话中说:“请你们看一看我做的网站。如认为可以的话,我再过来面谈。”对方说:“我们正在看你的个人网站。你5月10日(星期六)过来面谈吧。”

2003年5月12日,我正式在深圳市亚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班。双方约定签订劳务合同,每月工资2000元整。

上班了几天。公司还没有与我签订劳务合同。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在我的一再催促下,公司董事长邓洪秋才与我签下劳务合同。

签订劳务合同后,公司的一位女性员工,与邓洪秋争执起来,原来,公司一直在拖欠她的工资。人面兽心的公司总裁邓洪秋,死皮厚脸地对她说:“你与我又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我询问那位女性员工。当时我想到了辞工,但我已经上班了一个星期。



二、“你立了一个大功!”

当时我上班是在4楼。我在建设公司网站的过程中,有一些设想,得到公司董事长邓洪秋的高度赞扬。他使劲地拍着我的肩膀说:“你立了一个大功!”

公司大量招聘员工,还招聘平面设计师。我的一位朋友是从事平面设计的。他来到4楼的亚太公司,对我说:“在楼下有物业管理的人说,亚太公司是一个骗子公司。”我当时说:“是谁在乱说?说话是要负责任的。”

我想,为什么物业管理的人说亚太公司是一个骗子公司呢?可能是应聘业务员的人说出去的。应聘业务员的人来到公司,公司对于签订劳务合同,总是一拖再拖的。一开始是承诺业务员每个月有400元的底薪,后来就变卦了,一分钱的底薪都没有了。



三、“本公司有数亿元资金”

邓洪秋要我在公司网站的首页上,发布这样一条广告:“本公司有数亿元资金,专为企业提供资信、担保、投资等各种短期理财服务。咨询电话:0755 - 2541 1483 邓先生”事实上,公司根本没有什么数亿元资金。厚颜无耻的邓洪秋,就是这样撒弥天大谎的。



四、癞蛤蟆(ma)想吃天鹅肉

邓洪秋与《亚太经济时报》、《中国留学生杂志》、《中国生产力报》都有合作关系。每当别的媒体或机构,封了他“会长”、“董事”的头衔,他总是高兴得喜形于色,甚至高兴得按着我的肩膀跳起来。他还郑重其事地发出文件,张贴于22楼的办公室,以便大家周知,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又升了官。

他说,他就想找深圳电视台的女主持人做夫人。他征服了深圳电视台的女主持人,就是征服了整个深圳。我说,您如果征服了中央电视台的倪萍,那么,您不就征服了整个中国?

既然邓洪秋那么向往当官,那么要面子,怎么就做出拖欠、拒付员工工资的事情来呢?你邓洪秋要想得到别人的尊敬,就不要做出那些令人不齿的事情来。你连你的员工都征服不了,还想征服整个深圳,真是痴人说梦话。你拖欠、拒付员工工资,声名狼藉、身败名裂,你还想征服深圳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象瘟疫一样,女人们躲避你都来不及。



五、“网络部总监”

公司租用了集浩大厦22楼D07室。22楼的宽带上网开通后,我就在22楼D07室工作。公司还特意地为我印制了名片,给我冠上了“网络部总监”的头衔。



六、“我只比温家宝低一级”

邓洪秋不知天高地厚,他在业务员培训会议上说:“《深圳特区报》算什么?《晶报》算什么?我是中国生产力学会驻华南的会长,温家宝是总会长,我只比温家宝低一级。深圳市的市长要加入中国生产力学会,还有求于我批准他入会,他的级别比我都还要低。邓洪秋还煞有介事地为自己起了一个英文洋名字“Jiobo Dens”,冠以“总裁”的头衔。什么狗屁总裁,一条以欺骗的手段,骗取他人的劳动,又以各种莫须有的借口,拒发劳动者工资的癞皮狗!



七、笑面虎的形象

据合同约定,6月20日(星期五)发5月12日至6月11日的工资。6月20日下午,我去4楼邓洪秋的办公室领工资,邓洪秋的办公室里有客人。他满脸堆笑地对我说,他现在很忙,没有空。我说,我的爱人现在身体不舒服。意思是说:我现在很需要钱用,请你不要拖欠我的工资。

6月23日,因公司拖欠我的工资,我提出离职。我写了一份辞职信,面呈董事长邓洪秋,并要求结算工资。邓洪秋对我说:“公司最近没有钱。你不至于现在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吧?过几天发工资给你吧。”我说:“我的爱人身体不舒服,上医院需要花钱。”我上班共计1个月零12天。应发工资2800元。



八、原形毕露

6月24日打电话给公司董事长邓洪秋,所答复的意思是:公司以后赚到了钱,就发工资。意思是说,公司如果以后没赚到钱,就不发工资。

24日下午我发传真给邓洪秋,请他尽快发工资给我,否则,我将想尽一切办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九、莫须有的罪名

25日下午,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去深南东路设计院车站东侧的罗湖区劳动局,投诉邓洪秋拖欠我的工资的情况。劳动局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调解,邓竟在电话里面耍起了赖皮,说我的工作做得他不满意云云。既然不满意,又为何拍着我的肩膀说:“你立了一个大功!”;又为何给我印制名片,封我为“网络部总监”?是不是大脑里搭错了一根筋?

既然邓已决意耍无赖,那么,我只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我去劳动局4楼办理了申请仲裁手续。去罗芳立交桥北侧的罗湖工商局办理了亚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验证打印材料。

6月30日晚,亚太公司办公室员工邓伏贤打电话给我,又找出了一条不发工资给我的理由,他说:“你的简历是真实的吗?”我说:“我的简历哪里不真实呢?”

喜欢弄虚作假的不是我,而是邓洪秋。在亚太公司,员工们的名字大都使用化名,好像亚太公司是一个诈骗团伙似的。在亚太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资料上,是“总经理邓洪秋”,而在公司网站的首页上,他邓洪秋的中文名字,摇身一变为“亚太传播机构总裁Jiobo Dens”,不明真相的人,还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何方神圣?

我在电话中,友好地对总裁助理邓伏贤说:“其实,我们以前的合作,还是蛮愉快的。”邓伏贤说:“你愉快,我不愉快。”是啊,你怎么在我的面前愉快得起来呢?你不仅不会电脑打字,连安装电话怎样连接电线都要我来教你。你会愉快得起来吗?



十、不发工资给你,还威胁你不准上告

邓伏贤在电话中,用威胁的口气对我说:“你告我们,你不会有好结果的!”我说:“我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错吗?”我想,如果我在未来遇到任何的伤害,他邓洪秋就是第一嫌疑犯。

原来,亚太公司从事劳务欺诈的伎俩之一,是:只要他从你的简历中,发现了一点可能不真实的蛛丝马迹,他就有了不发工资给你的理由。

也不知邓伏贤为什么对他的主子那么忠诚?总裁作为一个所谓的文化人,在员工大会上当作全体员工的面骂他是笨蛋,背着他更是骂他神经病,不知他知不知道。作为一个男人,被自己的上司这样辱骂,还哪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假如是我,我肯定要给他两个响亮的耳光。也许是邓伏贤多得到了他的主子扔给他的几块骨头,才忍气吞声吧。

喜欢骂员工神经病的总裁邓洪秋,我认为,他才是真正的神经病。在精神病学里面,喜欢骂人的人,称之为“秽语症”。总裁邓洪秋有必要去精神病院治疗一下自己的“秽语症”。



十一、多行不义必自毙!

难怪亚太公司有员工扬言,如果邓洪秋拖欠、拒发员工的工资,那么,邓洪秋的下场将是:趁他不防备时,一刀把他捅死;或用矿泉水瓶装一瓶汽油,趁他在深南东路设计院车站东侧的集浩大厦4楼的《亚太经济时报》记者站的董事长办公室午睡时,淋他一身汽油,把他烧死……

邓洪秋的合作者们、朋友们、同学们、邓洪秋的员工们,请你们离开不仁不义的邓洪秋。和邓洪秋在一起,将会辱没你们的声誉,人们将会说你们相互勾结、狼狈为奸,说你们是一个鼻孔里出气的蛇鼠一窝。

我们为不仁不义的所谓亚太传播机构的总裁邓洪秋将要遭到的报应拍手称快,为那些勇于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斗争的英雄大唱赞歌!

起来!被邓洪秋耍弄过的劳动者们,请通过BBS、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文作者取得联系,让我们来整理邓洪秋的罪恶事实!请通过BBS、电子邮件,传播这份控诉书,以期获得主持正义者的声援。

您看过美国的电影《黑暗的公正》吗?起来,被欺压的劳动者们,让我们团结起来,履行法律无法履行的公正!

哪位英雄愿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被邓洪秋耍弄过的劳动者们,愿意给予你资助!!!




2003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