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etch
- 我是2001届大学生,应聘于工商银行,当时和北京分行签了一个协议书,要求服务5年,违约金2万。后分到之行,和之行签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同样是5年,违约金为200*未服务月数。合同规定试用3个月,一年后转正。我现在已经过了3个月的试用,但还没转正,请问,试用期过了不转正合理么?我现在辞职的话要交违约金么?交哪一份呢?
- 200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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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泽普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如果你执意要离开,建议你在试用期离开。
关于违约金不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不同的劳动仲裁员会有不同的裁决,律师无法判断。
律师认为是不应当支付违约金的。
- 200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