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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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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
杨律师您好:
我是北京一公司驻石家庄办事处员工,我是2000年7月进的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公司与我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但是今年只从1月份签到了3月份.也就是说从3月份至现在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因为人事变动搞不太清楚,以为签到了12月,并且与10月27日书面通知我:
你与我公司的合同将于今年12月份到期,明年将不再与您续签合同.
有人告诉我我可以向公司要补偿,一年补一个月,是这样的吗,可以吗?是不是如果请求仲栽可以稳蠃?我该怎么做,请您指点我一下.谢谢
2005年11月03日
如果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是终止合同而不是解除合同,没有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200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