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涉
- 律师您好,我05年9月大学毕业以后跟一家公司签了5年的合同。
因为公司属国内知名大型企业,每年毁约金高达2万5千元。当时年龄小,一激动就签了,但是工作地点很偏僻,我非常不适应。
请问:
1.如果我提出辞职的话,是不是就是毁约?是不是就要交付剩下的3年毁约金7万多呢?
2.如果我一直不去上班,公司联系我我就去应付一下,这样算毁约么?
3.档案这种东西有很重要的用处么?一定要取出来么?
4.如果公司停交了我的社会保险,我可以自己去交么?
- 2007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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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最多的违约金是一年工资,档案还是比较重要的,你自己是可以申请交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 2007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