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raina
- 您好!张某在我公司工作8年,于10月被开除他要求公司因与他解除劳动关系而赔偿25000元并要求劳动仲裁。张某工作期间工作能力差,与同事关系恶劣曾多次与同事发生口角并有打架斗殴现象,从去年年底开始,又多次煽动其他员工离开公司,今年七八月份正值公司有资料需要出版,他又给工商、税务及出版社打电话称公司有违规行为导致项目停滞,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有员工听到他的电话内容,因此他被开除。想请教您,1、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应对他赔偿。2、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准备应诉材料拒绝对他进行赔偿。3、是否可以就他的行为进行起诉、要求他赔偿我们的损失。4、我们在应诉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谢谢您的解答!
- 200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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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张某是否存在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损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应由企业充分举证证明,如确定企业对其的开除处理有事实根据,并符合法定程序,则张某要求赔偿的请求无法律依据。企业有权利提出反诉,要求张某赔偿损失,但应有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张某过错行为给企业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
- 200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