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强
- 我是今年6月毕业的大学生,7月26日到公司报道入职,经过一周的培训,8月2日我们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有效期是5年,工资发放日期是每个月的5号发上月工资,公司负责上保险,住房公积金在年底一次性统一发放(试用期和实习期总共一年,这个合同中好像没有明确说明)。合同都在公司手里,我们自己没有,而且公司还扣留了我们的证件。
上班一个月后,我们发现公司当初做出的承诺很多没有实现:试用期工资从前半年1500后半年1800,变为一整年1500,工作岗位也有变化,保险也不给上,住房公积金第一年试用期没有,还总是拖欠工资,第一个月的工资也没有足额发放,我们公司的工资结算周期是从当月的26日到下月的25日,我们是26日报到的,一周的培训没给我们算工资。
公司现在的效益很不好,我们都不想留在这里,想解除合同走人。但是公司不放人,必须要我们交违约金才放人,并且拒不承认我们现在处于试用期阶段,以前做的口头承诺也当面予以否认。请问各位好心的法律专家,我们应该怎么办?
刚毕业的学生,哪有5000元给他啊!
1 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拖欠工资,不给上保险
2 公司承诺没有实现
我们能从这两个角度去解除合同么?
公司当初做出的合同是面向所有新招的大学生的,我们几十个人可以互相作证。
现在我们没有合同,没有考勤卡,没有工资条,怎么搜集证据?
现在我们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心急如焚,求您帮帮忙,给我们想想办法。谢谢好心人!!!
- 2005年09月12日
-
-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可以以公司没及时发放工资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
- 200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