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宏伟
- 杨律师:
我是一个国营企业的员工,2000年3月参加工作,我是负责行政人事方面的,看到单位里的情况(单位的行政人事很乱,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老板说炒谁就炒谁)。由于是我的工作范围,我办理了用工许可证,同时也办理所有员工的劳动保险。在2000年底,我在劳动局买了劳动合同书,多次催公司负责人和员工签合同。但是,负责人以种种借口为理由,有的时候甚至说他也没有和上级部门签劳动合同为理由拒绝。今天,经理突然对我说,要我把手头的工作移交给另外一个人,其他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安排我做什么。
结合以前老板炒人时,就是这样的情况,叫人坐冷板凳,逼人自己走人,最后就来个旷工开除处理。
在这里,我想问杨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样来保护自己?谢谢。
我现在还在那个单位赖着,毕竟年尾了,也许明天他会赶我走,请尽快答复。
谢谢杨律师。
- 2001年11月21日
-
- mba
- 1、看您是否性情中人;
2、若从法律的角度来处理,你应先向当地劳动检察部门反映情况,站在一定的高度来处理,你会得到很多,并积极配合劳动部门;
3、劳动仲裁的方式,建议不要采取,大气一点,地球很小;
4、
- 2001年11月22日
-
- 北京市泽普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建议你在单位等待,如果单位降低你的工资或者解聘你,提请劳动仲裁,如果你在北京律师会免费帮助你,如果你在外地律师也尽可能为你提供免费的详尽的法律帮助。
欢迎你同律师联系。
- 200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