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jella
- 在国有企业改制成股份制企业的过程中,如果企业对员工入股的问题隐瞒,企业职员名单中排除分公司的员工。这些分公司员工要维护自身权利,是否先打一起身份确认的官司?然后再打追讨权利的官司?
在打身份官司的时候是否每个在职职工都必须签字,如果出于某种原因,不签字的分公司人员是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公司员工所有的权利?但这些员工已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已构成了事实合同。请问这种情况签字与不签字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又是如何处理的?
公司员工如果官司打赢,导致企业"群龙无首"时,企业将会被如何处置?
- 200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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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建议不要这样维权,一般的结果均不好。
- 200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