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anzilife
- 您好!我是去年大学本科毕业后来上海工作的,户口不是上海的.我和上海一家公司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在签合同前公司答应给我办理上海户口,但是试用期满了,公司以人才引进非常难办等种种借口并没有给我办理,甚至也没有办理上海居住证,上海户口和居住证都没有,公司就一直没有给我交纳三金,只是交了外劳力综合保险.公司这样做对吗?如果我现在自己到所居住的街道办理了1年有效期的长期居住证,公司是否可以给我缴纳三金了呢?如果可以缴纳,那工作这1年来的可以补交吗?另一个问题是,我去年6月份和公司签定了1年有效期的劳动合同,到今年6月份已经到期,我要求公司续签,但是公司说不用签了,算自动延续,是这样的吗?真的不用签吗?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 200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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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1、在上海如果有了工作居住证,是可以缴纳社会保险的;2、已经缴纳了综合保险的,是不能补交的;3、劳动合同期满应当书面续签,对此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200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