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要回我的双薪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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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暾
- 杨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外企北京代表处工作,进入公司时,谈好我的工资是到年底有一次双薪,但当时说不写入合同.而且公司让我们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比如三天迟到就降薪,代表处解散不发补偿金,等等一边倒的协议.并且我们也没有一份协议副本(只有一页纸).2004年1月工作满一年,公司没有发我双薪,并以考核不理想为由拒绝发给(当时也没有说双薪与业绩有关).而且说我的合同到期了(2月底),将不再续约; 或者可以降低标准工资,转为奖金的方式续约.我没有答应,于是公司发了解聘书. 每当我去要求双薪或者经济补偿的时候,公司总是以蛮横的态度拒绝,甚至要求写道歉书,要求我要为公司多着想.并威胁要采取措施对待我(估计是想扣发我的工资)
我的问题是:
1.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回我的双薪吗?
2.我可否拿到经济补偿金?
3.我认为我行将离开,没有必要考虑太多公司的立场.并且受到这样的待遇我是否还得忍气吞声?
声明,我是一直努力工作的.对方对我的考核我认为有故意的成分.我只希望尽快拿到我应得的部分尽快离开这个公司.
谢谢
- 2004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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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认为你拿不到任何,建议你吸取教训。
律师如果建议你提起仲裁是真的对你不负责的。
- 200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