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耐
- 我在2004年7月1日开始在江门一间公司上班,当时试用期为一个月,到现在公司都无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会保险。如果公司解雇我,请问要赔偿多少经济损失给我?如果我系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公司还要赔偿经济损失给我吗?
- 200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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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N HU
- 我无端的被解雇怎么赔偿我呢?
- 2006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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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愉忠
- 朱愉忠律师
- 你好:
公司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应该为事实劳动关系。
因为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但公司应该支付你一个月的提前通知金和按照工作年限的补偿金。不过,如果你是因为严重违纪而导致公司与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没有上述权利。
- 2006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