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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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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年参加工作,去年买断工龄,单位只将社保交至96年,以后欠费要求自补,(公司己撒销,主管单位--县中小企业局说无钱补交)且买断标准为每月340元.这些符合相关规定吗?我能拒签解除合同吗?急!!!
2005年06月22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单位没按规定上社保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其以无钱为由而拒交你可以提请仲裁或向劳动局举报,应当能解决。
至于买断工龄每月付多少钱,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且法律也没有类似的规定。只是规定:如果企业被撤销,应给职工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发一个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补偿金。你可以与这个补偿作一下比较,看哪个更合适。
2005年06月23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劳动中违反操作规程而使你受伤,应该算工伤。北京执法较严,对劳动者保护比较好。你最好先申请做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照鉴定结果,依据法律规定与企业谈判。




200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