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忠
- 尊敬的杨律师:
您好!试用期内在外地出差,在此期间提出离职两天后,我返回北京。公司以我没有同意就离开岗位和没有完成任务来对我进行工资扣除。公司规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基本工资*绩效系数+奖金-罚款。基本工资为固定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根据员工能力匹配的岗位而定;绩效系数一般在0~1.6之间浮动,上不封顶。
我是提出两天后才离开的。在试用期提出辞职是不需要公司同意就可以走的吧。公司对我进行罚款是否有道理? 谢谢!
- 2005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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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公司是没有权利罚款的,不过还是你与单位协商解决为好
- 200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