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米
- 杨律师,您好!我被一北京公司雇佣,工作地在上海,但公司未给我上“四金”,理由是我的自己负担这部分的费用,包括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我怎么办
- 2001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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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泽普律师事务所杨东升
- 公司的说法不对,你应当要求公司给予你补充交纳社会保险费。
- 2001年08月26日
- 小米
- 杨律师:我是上海户口,公司是北京公司,我应向谁申述?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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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泽普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向北京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 2001年08月26日
- 小米
- 杨律师,我能否委托一名北京的律师处理相关事宜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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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普律师杨东升律师解答
- 你当然可以委托北京律师代理该事宜。为您的案件已经作了最大努力,判决还不理想,现在将本案件的资料发送您处,请您
审阅,如果您有疑义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 200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