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立
- 律师您好:
我在一公司,老板非常精明算计,他只在前年(2007年)跟我签了“试用协议”三个月,再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都快两年了,也一直都没有上社会保险。 最近公司又想派我去往外地长期工作, 可是我不能去, 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 2009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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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1、因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故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08年1月31日至08年12月3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此外,目前双方应已视为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2、拒绝到外地工作。
3、可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要求签定劳动合同。
- 2009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