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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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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应聘的时候说好试用期一个月做了一段时间老板就跟我签合同说工资要压2个月以后发合同中这样写的基本工资700元,社会保险费400元.后来发工资时候就按照1100元发给我请问这样子做公司合法吗?做了半年公司搬了厂房又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比如说有几次加班加到晚上1点钟,迟到三次公司就可以辞退员工.又说我工作做的不够好.我不得已辞掉了工作,请问我能否象公司要一些补偿.
2006年12月10日
贾富春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压2个月工资的发放方式是不合法的。社保费直接发到工资中也是不合法的。强制员工加班也是不合法的。至于你辞职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主要看你所在地区的地方法规的规定。你在哪个地区?
2006年12月12日
我在宁波市 厂部从原来江东区搬到了鄞州区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