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珈
- 在公司试用三个月后,即将要签订劳动合同时,就薪水问题与公司产生冲突。在面试时,我已经提出月薪2000元,而且公司承诺可以满足其要求,然而试用期满以后,却回应2000元月薪包含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年终奖金,也就是说每月达到绩效考核标准之后,也只能发放80%的月薪,也就是说只有1600元,如果达不到标准只发放60%的月薪,也就是1200元。另外是400每个月累计后作为年终奖金发放,如果年终绩效考核不达标是不予发放的。这让我很气氛,第一,谈工资要求时我已经很明确我的要求,而且月薪怎么可能还会包括年终奖金呢?第二,使用期满,如不满意可以辞退,要不就应该履行当初的约定。第三,我接受不了也想象不出为什么转正后,工资收入还要比转正前低。
请大家给我一点意见,我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
- 2007年05月11日
-
-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这属于单位单方变更工资的情况,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2007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