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丽萍
- 专家好:
我在2005年11月4号的时候进了桂林的一家电子公司上班,进公司的时候公司说试用期三个月,因为我是大专毕业的
公司决定让我做质检,原来公司没有这个岗位的,但是先让我到生产线去做,说让我先熟悉。发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只给了80%,我去问,领导说试用期后才是给100%,现在是给工资的80%(进去的时候没说),因为我是05年7月才毕业的 ,所以就先在那做着,年前公司说我可以提前转正,也就是试用期只有两个月,但是我们没签合同,公司所有的人没一个是签合同的,就是说我2月的工资是转正后的工资了。我进去的时候公司说是一个星期上五天班的,可是过年来的时候,公司说星期六早上来学习,是自愿的。可是没几个人来,领导很生气,于是说以后星期六全天都来上班,早上上班,下午学习,可是没工资拿。老员工都不来表示抗议,后来公司给他们加了工资,我没有,理由是我是新员工。今年3月6号我向公司提出辞职,经理说可以。因为他想留我在公司,于是叫我先考虑几天,但是要是第二天也就是3月7号不去上班的话就证明我是已经决定辞职的了。我问2月工资什么时候给我,经理说到发工资的时候也就是3月28号(公司每月28号发工资),还说我在公司没到一年就走只能给试用期的工资,我进公司的时候没人说过,可是我3月30号去要工资的时候经理确不给了,说什么我给公司带来损失,在公司做事时也没给公司带来什么效益,过年时发给了我200块过年费等,2月的工资就不给了,也就是我白给他做了一个月的工作。我现在该怎么办,是否要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解决?我很想知道,我不想我的权益受到侵害。我也学过法律,但是劳动法没学过,短时间内也没时间去看。请专家给我出个主义,谢谢!
- 2006年04月01日
-
-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如果公司确实克扣了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200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