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西西
- 杨律师: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上个问题的回答。我的男朋友已经辞职。但在辞职上遇到了另外的问题。
我的男朋友在单位工作了两年,一直没有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因为单位没有提及签劳动合同,因此就一直没签)。但是,辞职时,单位突然通知我们要交一笔培训的餐旅费(有一次到深圳学习,且培训项目不属A培、B培之列),要赔偿五千元才肯让辞职。
但在进行培训之前,没有向受培人员表示这种培训涉及到以后的赔偿问题,也没有表示有这样的制度文件。因此,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男朋友被单位派去深圳学习。而今,却突然无端要求个人支付培训的餐旅费。
联通公司的这种行径让我和我的男朋友认为很无理,甚至属于一种蒙骗欺诈员工的行为。可是,因为单位却口口声声说“那没办法,就这规定!”让我们没有办法以理服之。
杨律师,请您帮我们出个主意,如何采用正确的手段妥善的处理好这件事情!
为您辛勤的工作表示感谢!
- 2002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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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泽普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认为目前公司是不给转移档案,这样你只有提请劳动仲裁一条路可以走。
- 2002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