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竹
-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问我们学校符合劳动法吗?总共有以下几点:
1.一个月只休息两次,也就是两个礼拜休息一次,每次休息2天,有时候只有一天半!学生也是这样。学校的解释是我们符合劳动法的,因为我们两个礼拜休息两天,等于平均每个礼拜休息一天。
2.关于劳动时间。我们每天是7:20- 17:00,就是每天9.5个小时,一个月就是247个小时(30天),平均每个礼拜是61.75小时(4个礼拜),这好像都超过了劳动法的规定了,但校方的解释是:“劳动法是规定每天工作不可以超过8小时,但是那是劳动者,他们要一天不停的做的,你们老师除了每天上几节课,平时只要备课,就没有事情了!”但是我们不可以出校门的。只能呆在学校里,中午也不可以。我是幼儿园的,办公室就在教室里,一天到晚就我跟另外一个老师两个人看着这么多学生,根本没有休息!
3.本来说我们星期6,日上课算加班,有加班工资,但是突然之间没有了,学生的钱倒是交的,但是小学部倒是有的,就是幼儿园没有。
4.我们一定要交了10000元股金才可以拿自己的奖金,不交他就把钱扣在那里。
5.现在这样,我一个月才拿700元工资,校方还解释说:“学校最低工资是800,我们这个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是620,所以多下来的180就是加班工资,其实我们只要发620给你们就符合劳动法了。”可是我的工资才700啊,不光是我,我们学校还有很多。
请您一定要给我分析一下好吗?我们都引起公愤了,但是都不知道怎么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觉得自己被剥削了!
- 2004年10月26日
-
-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就不适用劳动法,现在没有法律法规规范你的工资等其他问题。
- 200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