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丹
- 我是一名记者,在北京工作有一年多了,今年八月份我的弟弟从老家来到北京,在一家网通公司工作,从在此公司上班到现在离职有四个多月,公司一直以业务款未结清为借口不给正常发工资,前后一共发了四百余元,今年元月我弟弟因为老家有急事而离职,公司清算工资1500余元,但当时公司又以财务紧张为理由没给发工资,无奈之下弟弟只好让我带领,并和公司协商好月底去领工资,现在我去结算,此公司不仅不给工资,还说公司制度有改动,我弟弟根本没有工资,这让我很气愤,却无计可施,希望您能指点迷津,速回,谢谢!
- 200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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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驰
- 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向您弟弟支付未付工资。
- 2007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