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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已解答]
0人同问
何健
你好,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在新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签定两次劳动合同的,应当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在一家企业已经连续签定了六次劳动合同,现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想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新劳动法实施后,我这六次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算在其中?也就是说,我有没有资格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7年12月18日
张立德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1、不算。
2、是的。当然,您如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除外。
200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