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才网联分行业招聘网站
建筑英才网
医药英才网
化工英才网
金融英才网
制造业人才网
英才网联 800HR.com
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已解答]
0
人同问
何健
你好,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在新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签定两次劳动合同的,应当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在一家企业已经连续签定了六次劳动合同,现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想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新劳动法实施后,我这六次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算在其中?也就是说,我有没有资格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7年12月18日
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续签的合同不能算作其中
2007年12月18日
请输入您要追问的内容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劳动法
劳动争议
分享到:
相关问题
公司不给发工资
合同
辞职
关于辞退员工的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
工资问题
工资问题
劳动合同
社保能补上吗
合同与补偿
热门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合同
违约金
工伤
补偿金
劳动法
婚假
产假
工龄
养老保险
热门问题排行
1
工资及福利
2
关于拖欠工资
3
缴纳社保金问题
4
工龄补偿
5
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买住房公积金
6
辞职可以要求公司给保密费吗?
7
离职前必须休完年假吗
8
如何确定竟业限制补偿金的金额?
9
工作中受伤了该如何
10
怀孕女职工是否可以调岗到不利于怀孕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