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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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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
尊敬的杨律师:您好!

打扰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一个答复。我的情况是:我89年从西北某重点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某大学从事教学工作。当了4年助教后,到西安某高校读硕士研究生,96年毕业。我是定向的,所以就回到原单位。我与原单位在上学之前签了合同,合同规定毕业后工作8年。当时我们学校的这种合同分两种形式:5年(除工资193元之外,可以领取每月45元的补贴)和8年(只发工资193元元)。但是,入学以后,国家就开展了工资改革,补贴取消,提高工资,这样订5年与定8年的实地上是一样,
(1)我的一个问题是:我是执行5年的合同还是8年的合同?学校一直扣押我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是否合法?
还有
(2)我97年8月给学校提出辞职,学校没有答复(知道现在也没有给答复),我就离开那个学校。尽管学校没有给我答复,但学校一直在领我们的工资(我的工资现在应该是1000多),而且给我交纳养老保险。但是,学校给我们这样走的人采取的政策是:不按合同办事,你要档案你就交钱(他们要好几万,如果按合同,我只要交在上学期间的工资两倍,接近15000。我要求按合同办事,应该通过什么通经?学校领我们的工资,吃空额,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们学校这种情况有60多人,也就是说学院每年要多领国家近100百万。

期求杨律师给一个答复。

祝您和全家事事如意,天天开心!
2002年08月16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国家不保护未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任何权利,你只有逆来顺受。
2002年08月24日
小郭
我已经与单位签订了合同呀?杨律师,请您再详细解释一下。
1970年01月01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建议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2002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