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n
- 您好
我在一家公立医院工作4年(正式在编人员),今年考研上学,医院要求交每年3000元的“培养费”,不交不放档案。请问这何不合理?现在培养费已经交过了,还能不能要回呢?以前都交的,可有的医院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取消了所谓培养费。 谢谢
- 2008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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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看此培养费有无相应依据。如无依据,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 2008年08月20日
- fan
- 您指的依据是什么呢
医院有一份2005年的文件是这样规定的,不知道这算不算依据呢
-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