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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纠纷

[已解答]
0人同问
陈生
律师你好,我现在工资是1500,但老板给我加工资加到1800了,但他说每月只发1500,另300做为押金放在那,只开欠条给我,请问这合理吗,如果开具欠条,请问具有法律效果不,谢谢
2009年09月10日
李兵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2009年10月04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