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c
- 杨律师:您好!
我7月份刚刚本科毕业,毕业前从2005年1月份起在一家小公司(私企)实习到6月底,尽管工资待遇不高,可是工作内容我很感兴趣 。公司在我实习三个月后与我签订了三方协议。实习期间,尽管学校毕业设计的事情很多,我仍尽我所能努力工作,可以说将大部分精力投入了工作中。由于公司较小,实习其实就已经是正式工作,工作很多,老板的要求也很苛刻,可是我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件工作,老板对我的工作效率以及质量都很满意,这从他给我的推荐信中可以看出。可是,当我即将毕业,要求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时,公司说我不附和要求而拒绝与我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把我赶了出来!!!请问,公司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么,我是否能够要求赔偿,我该怎样要求赔偿?
ps: 在我实习期间,一开始公司只给我几百元的车马费,签订三方协议后,公司也只给我商定工资的一半,双方约定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后,将可以拿到全额工资。
- 200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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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建议你以后吸取教训,仲裁或者诉讼的成本很高,投诉也不适合该类型案件的
- 2005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