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太太
- 您好!
本人自2003年与北京一家民营股份制的学校工作,并签定3年的合同(自己的那份好像找不到了),至今已在单位不同的部门条换了3次工作(单位的需要)。经询问,我单位一直未给全体员工上生育险,我打算明年要个孩子,但不知单位能否给与报销;单位于2005年11月又要我调换的另一业务部门(领导的意思:不去就辞职),但这个部门不含月薪和底薪,全靠我和另一同事的业务收入,请问这样做?盼回复,谢谢!
- 2005年12月01日
-
-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没有月薪和底薪,要看你们的收入能否得到保障。
只要你与单位有劳动合同,你提供正常的工作,如果你们的工资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就是不合法的。
- 200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