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玉
- 尊敬的杨律师
您好,不好意思又来麻烦你!我今天应聘了一家公司在成都的销售分公司(其总部设在深圳),公司除了要求事业单位的担保以外还要求要押我的毕业证,并寄往总公司,而公司承诺给我以证书收据,对此我很忧郁,也不知道这个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司在薪酬方面比较有优势,也有发展空间,我担心以后我辞职了不能顺利拿回我的毕业证,还有就是以此要挟什么的.我在网上查了有这个公司存在,也打总部去问了是需要押毕业证,但是如果我在这个公司工作, 我需要做哪些保障措施呢?
因为明天就要回复这个公司, 所以有点急,谢谢!!
- 2005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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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律师建议你先工作,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然后到劳动局投诉,要回毕业证书
- 200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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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 律师:
我今年4月份从河北来北京打工,到一家汽车装饰中心工作时,老板把我的身份证收走,并且扣发我第一个月的工资600元作为抵押,讲好在离开汽车装饰中心时还给我,我想问问老板这样作合法吗?
张潇峰
小张:
在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中确有少数违法乱纪分子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同时由于他们流动性较大,不易于管理和索赔,导致个别用人单位在雇佣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时采取了一些过激的作法,如收取风险抵押金、抵押物或扣押身份证等等,这样作都是不合法的;更有甚者,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务工人员求职心切,收取高额抵押金后逃之幺幺,造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1994年3月4日原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中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个人身份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企业主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年1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当参照执行上述规定”。故此,你可以要求老板返还居民身份证和第一月工资600元,如果老板不予配合,你可向汽车装饰中心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和区、县劳动局的劳动监察科投诉要求协助解决。
- 200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