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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我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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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
杨律师:
您好!我是去年毕业于上海某所高校,现在苏州一民办学校任教,签了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五年,试用期一年。从2001年8月至今,我一直在单位勤恳工作。现在因某原因,想回上海工作,现在我已按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但是单位要我交违约金,并说在试用期内档案不能流动等。请您给我指导,教我该怎么做?谢谢
2002年06月09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律师认为单位的说法没有道理,建议您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2002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