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ejunpan
- 史律师,您好!
我是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 在该网推荐的所谓知名企业摩登国际广告公司做了一个月.
他们有个10天的无薪试用,当时觉得不合法但是还是接受了,是完全没有一分钱的那种.后来10天完了之后正好是 5月1日 他说节后签试用期合同,三个月.直到5月13号都没有签.但是我一直在那干着,还天天加班,做了很多工作.15日我在其电脑上发现了给我的绩效单上给我的工资是 1000的底薪加2000的风险工资(他规定的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这个与10天无薪时他承诺我的2500的试用(没说所谓的风险工资)不符合.我在16号上午提出不干了,他却不给我钱.请问我没签合同,是不是这样我就没办法拿到钱了啊?
劳动合同个人或者私营企业是不能自己拟的吧?签一年的合同试用期应该是几个月算合法呢?无薪试用本身是不合法的吧?
请您帮帮我 给我出出主义吧 非常感谢
- 2007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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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您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私营企业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条款只要不违反法院、法律法规。北京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不知您所在的城市,各地规定会有所不同。
- 2007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