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均胜
- 律师您好,
我是一家台资企业的员工,公司与2006年11月份申请破产,12月份大部分员工都已经清偿完毕,清算组认为我们需要协助,所以让我们留下来继续协助工作,不偿金最后结束一起发放。但公司与2007年1月份突然申请撤回破产请求,清算组也走了,公司也不同意发放我们的补偿金,理由是公司继续经营,公司是被被人买了,继续经营,所以不同意发放我们的补偿金,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还能拿到补偿金吗?
- 2007年01月18日
- 王均胜
- 我们都有企业解除合同的证明。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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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只能证明你们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至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要看企业解除你们是否合法。
- 2007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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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nger
- 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
2.由于我哦的工作服未穿够公司规定的年限,因此在辞职时,公司要从我的工资里扣除60%的服装折旧费,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是否能够要求公司退还我这笔钱?
- 2007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