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继芳
- 我是北京密云人,09年5月因为所在建筑施工单位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自身权益没有保障,与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09年底,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我原所在单位赔偿我加班工资等各项损失一万五千多元,并将我档案关系和社保关系转出。2010年1月判决就已生效,且双方均未上诉。我找原单位执行法院判决,原单位对我进行恐吓威胁,拒不执行,2010年1月底,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至今日,我多次找到法院执行庭具体办案人员,要求执行法院判决,办案人员均不予理睬。我是一名建筑专业人才,因为档案和社保关系不能转出,专业技能证件被扣留,一年多未能找到正式工作,本人生计受到极大影响。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自身合法权益。我该找什么领导,哪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申诉。急盼给予指点,谢谢。(这家建筑公司有具体的办公地点且正常运行,有在施工程项目)
- 2010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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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驰
- 你好,此情形必须由法院执行庭执行。
- 201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