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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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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少海
杨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教师,特殊原因,我向教育局申请离岗创业为获批准,原因是没有40岁,是骨干教师等,后提写辞职申请,也未获批准,下文件为自动离职,理由是辞职也必须在岗等候三个月(当然绝对还是不批准)。现在,我工作了16年后,就连一分钱也没有,保险也没办(教师类都为办)。不知可有说法?万望指点!
2005年03月27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不适用劳动法
没有办法
2005年03月28日
问题标签: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