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uby
- 专家您好:我是2004年7月毕业的本科生,和北京一家国有企业签定了一份5年的合同,合同规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1000*未到合同月份*赔偿系数
赔偿系数:大中专毕业生为0.2
普通岗位工人为0.05
而且公司文件规定本科生第一年工资1200/月
第二年1800/月 我现在在车间从事普通岗位工的工作,而且从2005年8月开始工资就发580/月。我询问过我们车间的领导,他说车间不执行公司的规定,而且车间是天天上班,每天12小时,而我们是5天8小时工作日
所以就只能发580。我觉得很不公平,所以想辞职。不知道这个违约金该怎么交
我觉得大中专毕业生指的是大专和中专毕业的学生,而没有包括我们本科的,不知道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而且我现在从事的工作就是一般岗位工作,所以要交违约金也应按0.05的赔偿系数。这个是否可以
还有公司规定每年有探亲假,我想休探亲假。但是公司不批,不知道是否有其他方面可以补偿~~
十分感谢
- 200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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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你的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标准有无规定,如果有,公司按最低工资发放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公司违约在先,你怎么能还去交为违约金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提供劳动条件时,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希望你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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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