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加班费

加班费

[已解答]
0人同问
小容
我公司规定办公室人员的加班时间不给予结算加班费,办能当补休,但我的工种根本就不可把以前加的工时补休完,到了年底要求公司结算,但遭拒绝,说是留到下一年补休,请问这合法吗?还有,有一个员工合同期到了要辞职,他的加班工时达300多个小时,但公司不给予结算,只让他补休到合同满,请问这也合法吗?
2004年05月16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不合法的,你可以投诉的
2004年05月18日
问题标签: 加班 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