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约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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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x
- 你好!
《这样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的回信我已收到。回复中提到:“终止合同是允许的合法的。......经济补偿金在合同终止时不需要支付.”若集团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向我支付赔偿金?支付多少?若子公司与我续签合同,合同主体已变更,若干年后如失业,对我会有哪些影响?请回复!
谢谢!
- 200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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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则由子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0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