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劳动合同纠纷问题

劳动合同纠纷问题

[已解答]
0人同问
郭红梅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是北京梦天游信息技术公司的一名员工.因刚来公司不久,但是合同已经签好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是05年3月21日至06年4月20日.也就是到今年6月20日我们试用期满三个月了,领导并没有要辞退我们的意思,但是今天突然拿出一份试用期合同让我们续签,说是我们没有拿到他的要求,再试用我们一个月,如果不签就要辞退我们,并且没有任何赔偿.我觉得试用期就是给双方互相选择的一个机会,如果当时觉得对方不合适可以直接开除或自动离职.目前试用期过后已超过一周的时间又让我们续签试用期合同,实不是没有道理.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续签的条款,不知道该怎样通过法律来挽回自己的损失.这样如果通过法律来援助的话能给我们一个怎样的处理结果呢.特此请教.期待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2005年06月28日
张驰
后来拿过来续签的使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使用期既已在原合同中约定,除非再签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就是对方违约。
2005年06月29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