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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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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
本月7号,我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信,老板主观的认为公司若不同意,我的行为就是违反合同的!但是已近春节,总不成现在和他闹起来,那样工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到!我是想问,若是因此出现扣除工资或工资拖欠的情况,应该怎么做?做好什么准备?
劳动法里一般劳动者每月休息是多少天?有无特例?
谢谢你!
2006年01月26日
张立德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
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是否解除合同与扣工资是两个关系,合同没有正式解除的情况下,双方要严格履行,你要正常上班,单位要正常发工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如有不明请联络本人
2006年02月09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