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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受拘束!

[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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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强
扬律师:
您好!
又要麻烦您,公司在发工资时只是存在卡里,没有工资条,以及各项工资说明,这合法吗?
还有,我从事的软件公司,我的毕业证学位证全被公司扣押,难道这合法吗?
软件行业加班时难免的,但是给我们的加班费可以说非常少,我们也没有加班费的计算方法,这些都合理吗?
记得试用期的时候,还没签合同,我不想干了,但是公司要我6000元的培训费,没办法只好签约了,这所有的一切都合法吗?
我们怎样才能好好地保护自己呢?
谢谢扬律师。
2003年05月14日
coolstar
企业发放员工工资应有详细的工资单,表明工资各项。员工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调休。如果你是北京的企业,请关注即将出台实施的《北京市工资实施规定》。
2003年05月15日
coolstar
另: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及其他证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003年05月15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建立劳动关系时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合法吗?

杨律师:

我今年4月份从河北来北京打工,到一家汽车装饰中心工作时,老板把我的身份证收走,并且扣发我

第一个月的工资600元作为抵押,讲好在离开汽车装饰中心时还给我,我想问问老板这样作合法吗?

张潇峰

小张:

在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中确有少数违法乱纪分子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同时

由于他们流动性较大,不易于管理和索赔,导致个别用人单位在雇佣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时采取了一

些过激的作法,如收取风险抵押金、抵押物或扣押身份证等等,这样作都是不合法的;更有甚者,一

些犯罪分子利用务工人员求职心切,收取高额抵押金后逃之幺幺,造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1994年3月4日原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中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

留、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个人身份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

收取抵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企业主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原劳动部办公厅

在《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年1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

复函》中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当参照执行上述规定”。故此,你可以要求老板返还居民

身份证和第一月工资600圆,如果老板不予配合,你可向汽车装饰中心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和区、县劳

动局的劳动监察科投诉协助解决。(北京人才市场报)
2003年05月15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培训费赔偿问题

杨律师:

今年6月我申请辞职时,原工作单位要求我支付单位培训费,否则不给办理手续,请问单位的作法是

否合法?

秦兴华

 

秦先生:

你好!

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首先

应当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培训费的赔偿事宜;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培训费赔偿”方面的约定,员工

也应当赔偿一定的培训费,依据1995年10月10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

问题的复函》第三条的规定,培训费赔偿额的计算如下: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

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

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要求终

止合同时,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

需要提醒员工注意的是:培训费是指用人单位以支付货币出资对员工进行的各类技术培训,在用人单

位内部进行的各种培训,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以支付货币对于员工进

行培训,即便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费赔偿”方面的内容,员工也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精

品购物指南)

2003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