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忠
-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是新员工,在进长前我们都经过短期培训。交了学费共982元其中132元是书费 50元的报名费 400元是学费和一些杂费 还有400元是进长的保证金 在我们进厂后就先签合同合同是一份简单书面填写,也没有详文细章。在填完后进厂又有两个月的试用期,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吗?现在我因承受不了工作的高温和繁重的任务不干了,我向人事部递出申请换一门工种都遭到失败。还有就是我们在学习期间学习的知识在工作中没有一点的用这是不是一种欺骗呢?在我不干了要求人事部退回我在进厂前交的400元的保证金,厂里说他们没有收我们一分的保证金。我知道他们在骗我但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想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我该怎么办怎么挽回我的利益。谢谢。
- 2003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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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2003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