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ipplet
- 我是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目前已经跟用人单位(一家事业单位)签订了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协议中规定了违约金是5000元;同时还签订了一份单位拟定的聘用协议,里面规定了服务期是5年,不满5年每年交10000元违约金。我现在还没毕业,没去该单位正式报到上班。由于种种原因我现在想毁约,请问应该赔偿签约单位多少违约金呢?应该是5000不是50000对吗?因为我没去报到就不存在服务期的说法吧?麻烦律师解答,非常感谢!!
- 200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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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不受劳动法保护的人。
- 200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