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佘佳彦
- 杨律师:
您好!我在一家星级酒店的商务中心上班,每天营业时间为14个小时,但包括我在内仅有两位员工,一个从早上7:30到下午14:30(七小时),另一位从14:30到晚上22:00(七个半小时),第二天交换。每周工作50个小时以上,但领导说因为工作清松所以不安排休息(包括节假日),加班费只有每日工资的一半,节日期间也只有每日工资的二倍,还有一次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办?
- 200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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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如果可以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2004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