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osphor
- 毕业后,我一直在一家很大的企业工作,单位每年和我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03年6月开始,因身体出现问题,不能坚持工作,每月交病假条休息,单位每个月只给我不足200元钱,不报销任何医疗费用,并在合同到期后和我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坚持让我在单位自行拟定的个人自愿辞职书上签字,我虽然签了字,但我并非自愿辞职,请问单位是否应支付我一定的赔偿金及医疗费用?谢谢您
- 200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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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楼月
- 是在北京吗?
200元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有经济补助?
- 2004年02月06日
- phosphor
- 我在济南。
解除合同时无任何经济补助,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我是否可以与原公司进行进一步交涉?
十分感谢您的回答!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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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楼月
- 200元是否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应该有经济补偿金的!
- 2004年02月06日
- phosphor
- 济南市内最低工资为410元,公司每月支付工资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您能否告知我“经济补偿金”是依据何种文件或法规?具体金额怎么算?我想找公司问问。
再次谢谢您!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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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楼月
- 其他详情可以去劳动争议网看一看:www.btophr.com
- 2004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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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认为你可以要求医疗费用,但是不可以要求补偿费。
- 200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