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苦无处诉
- 杨律师,你说的都是劳动合同制了,那是近两年来的事,我们这里是个小县城,也刚开始在实行改制的试点,我的那个事业单位去年也听说肯定要变,领导也说变动时我也会随着变,但是今年又没有说改制的问题了,看来不知还要存在到何时候。
律师的回答让我又引出这些话,劳烦律师再看看我前面的留言,再给我作一次答复嘛!
非常切盼律师给我一个理解我的答复。
- 2004年08月01日
-
- 切盼
- 我一共在此“劳动法律专家在线”网站上留了5处留言了,真的反映我和,向律师咨询的迫切心理,
如果象回答此页中一个求助人的话:“单位违法,但是你没有救济渠道,你不受保护,即便不给你工资违法,你也没有办法”
那不是单位违法没商量吗?该弱势群体哭去吧,没为法吗?
- 2004年08月01日
-
-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1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不适用事业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2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3你的问题不是个新问题。
事实上目前你没有任何办法的。
不过具体你的情况,律师个人认为你与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了。
- 200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