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丽
- 陈律师您好!
我是私营企业的业主,两个月前我单位一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出去喝一位老领导女儿的喜酒,下午回单位,刚进了我们厂大门,就突然倒下了,我们及时送医院抢救,还是没有保住性命,因为他心脏有毛病(家属也承认是自身的病引起的),后事一切费用都是我们单位出的。现在他家属要求我们赔偿10个月的工资,对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不是很了解,她说《劳动法》有明文规定,我想咨询以下,赔偿额度有限度吗?请陈律师能在白忙中给我们作出解答。谢谢!
- 200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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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应享受的待遇,国家有规定,但那个规定是50年代的。
现在国家没有具体的新的标准。
因此,目前各省对待遇标准的规定并不一致。
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企业,因此,无法确定你要问的问题。
- 200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