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weetjia
- 您好!
我是一名2003届毕业生。于2003年4月于上海一公立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于2003年8月到该区教育局报道。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我于2004年8月递交了辞职申请。学校也同意了我的申请,并要我去办理离校手续。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我当时没去成办理离校手续。现在我想去办理离校手续了。把我的档案从学校迁走,学校也同意,但是,校长要我陪违约金,3万。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陪这么多的钱,我现在还是一个失业人员,也拿不出这么多的违约金,我想问:我要交这么多的违约金吗?
- 200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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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不试用劳动法的
- 200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