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馨
- 我们在一家酒店设备公司工作,我的同事们大多是工厂的生产工人,这次工厂港方股东要求撤资,公司即将关闭。但是有很多工人的合同没有到期,而且有些工人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按照上海市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地员工要办理“就业证”,公司也没有全部办理。我想咨询的是:1、对于这样的倒闭性质,员工可以享受那些补偿?2、没有办理过就业证的员工此时是否可以提出补办或者补偿?3、公司在淡季时将工人放假,但是没有工资,按照公司的说法是从以后的加班中低扣,这样是否合理?
急盼您的回音,谢谢!
- 200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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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咨询上海当地律师为好
- 2002年12月17日